1、大案/假案集中管理制度
(1)大案/假案按相关流程上报;
(2)大案/假案由第一查勘人负责现场查勘取证,规定时间上报,移交大案管理主任;
(3)大案管理主任按流程与委托保险公司沟通,按委托公司要求做好询问笔录及其他调查取证工作;
(4)大案管理主任在规定时间做好损失项目核对,损失确认及旧件回收、复勘工作;
(5)特殊案件/疑难案件按相关规定交车险领导小组进行会审,集体研究处理方案。
2、周例会制度
查勘员每周例会制
(1)一周工作总结,一周案件问题通报;
(2)一周大案/疑案点评;
(3)委托保险公司新规定/新要求传达落实;
(4)一周一课堂业务培训;
(5)考核通报;
(6)查勘员之声。
3、案件初审制度
(1)设立案件初审岗;
(2)委托保险公司外网定损,定损员规定时间完成系统录入,暂存后由初审审核(保险责任确定/事故照片/损失项目/配件价格/换修标准/工时标准/施救费/物损),审核通过由初审完成发送;审核未通过退回查勘;
(3)委托保险公司非外网定损,由初审审核定损材料,审核通过由初审签字后交保险公司;审核未通过退回查勘;
(4)所有案件当天初审,确保时效。
4、案件跟踪制度
(1)设立专岗,对合作保险公司委托案件每天跟踪;建立日报表;
(2)对核价/核损退回案件,专人跟踪并第一时间通知当事查勘员,规定时间处理;
(3)对有疑义案件,报相关人员,按流程与委托公司/与被保险人或修理单位沟通协调;
(4)建立案件状态跟踪登记台帐;
(5)所有案件责任人明确,确保查勘定损时效及案件质量。
5、物损专人负责制
三责物损专人负责
(1)物损由第一查勘人进行取证,损失交专人处理;
(2)由于事故中涉及三责方物损繁杂/多样,物损处理人需知识全面;
(3)物损损失确定准确/合理,有价有市;
(4)物损确定需多方核实,特别是专业性强/非市场常见类物损;
(5)物损物价评估多,注意沟通协调。
6、投诉处理机制
(1)投诉岗专人负责,电话中心24小时接受投诉;
(2)委托保险公司转来的客户投诉,与被投诉人及投诉人双方核实情况,认定是否为有效投诉,做好解释工作,当日向委托保险公司反馈核实情况及处理意见;
(3)客户直接投诉,需认真核实情况,耐心做好解释工作,绝不允许矛盾激化,将矛盾转交委托保险公司;
(4)投诉第一处理人为本投诉责任人,负责处理完投诉;造成客户二次/三次投诉,由投诉第一处理人负责;
(5)建立投诉登记处理台帐。
在加强管理制度落实到位的同时,强化廉洁公估,执行公估廉洁禁令;公估师入司签订廉洁执业协议书;车险部设立风险管控岗,所有查勘照片分委托公司、委托日期、报案号查勘结束24小时内发公司指定邮箱专人审计;车险部定期、不定期暗访抽查,内勤定期电话回访客户服务满意度,抽查回访结果与绩效挂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