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**年5月13日早9点,我司查勘员接到某保险公司委托案件,当时在系统中查询,发现非被保险人本人报案,在与报案人联系时得知车辆在普通修理厂维修,同时报案称停放受损,因标的车是保时捷,属高档车型,故查勘员明确告知报案人必需查看第一现场,请在现场等候。查勘员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后发现车辆左前大灯损坏,损失总金额在2万元左右,同时查勘员发现大灯内部有小飞虫的尸体,基本可以判断车辆在损坏后曾在夜间跑过高速,因保时捷车辆机舱打开后全部都是饰板,无法看到大灯的固定螺丝,无法判断大灯是否拆装过。 在损失照片拍摄完成后,查勘员询问当事驾驶员得知: 车辆于20**年5月12日晚9点停放,次日早发现车辆受损,通过驾驶员的描述基本判断此案客户存在隐瞒或欺诈嫌疑 ,查勘员当即要求客户做询问笔录。此车型的大梁钢印号码在后备箱备胎安装处,查勘员要求客户打开后备箱拍摄钢印号码,客户告知后备箱有问题无法打开。查勘员自行试着打开,后备箱无任何问题就被打开了,打开后发现后备箱有保时捷卡宴的左前大灯、中冷器、风圈等配件,这些配件经仔细辨认比对应是原车配件,现装车的配件为后装的旧件。于是查勘员要求客户给出解释,客户拒绝回答,查勘员在与客户耐心解释并告知本案有异议,公司将上报公安进行调查,后期调查出由虚假情况当事人要承担法律后果,报案人在考虑很长时间后自行在索赔申请书上签字确认放弃索赔。
本案查勘员警惕性高,查勘过程认真仔细,疑点判断准确,与报案人沟通有效得体,最终拒赔成功。